生态整治修复

生态文明思想强调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资源过度开发、粗放利用、奢侈消费造成的,根本是资源利用和保护问题。要落实粮食安全、水资源安全和能源安全三大安全,“十四五”需要通过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,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优化,大幅提高水土资源配置的效率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,实现生态屏障的稳固,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。要实现这些目标,我提出以下三点建议。

要深刻认识大变局。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人们对生态产品的要求更高;二是后疫情时代人们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健康更加关注;三是世界政经格局变化对参与全球治理提出更多要求;四是全球气候变化进一步加剧生态安全危机爆发风险。随着中国综合国力持续增强,可用于生态修复的财力物力日益增多,公众对生态环境要求越来越高,参与治理的意愿进一步增强,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迅速落位,人口增量渐少和区域分布的结构性变化,以及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等,为加强生态修复提供了有利契机。

要科学谋划底层架构。一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,自然恢复为主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;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,坚持自然恢复为主、人工修复为辅,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,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。二是坚持科学治理,分区分类施策。科学分析区域生态环境本底和自然资源禀赋,系统梳理区域生态问题隐患与风险,针对主要生态问题类型,遵循生态系统内在机理,围绕提升生态质量和应对生态风险,合理运用保护和修复、自然和人工、生物和工程等措施,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。三是坚持统筹兼顾,突出重点难点。切实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,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系统性完整性,统筹陆地海洋、不同区域生态修复工作;不断加大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力度。四是坚持改革创新,完善体制机制。坚持依法推进生态修复,深化生态修复领域改革,释放生态修复政策红利,拓宽投融资渠道,创新多元化投入和建管模式,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,建立健全政府主导、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修复长效机制,加强生态修复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。

要分类统筹“十四五”攻坚。国土空间整治与生态修复需要整体保护、系统修复、综合治理,通过国家需求引领科技创新、制度创新,建议把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起来。

一是着重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。加强防沙治沙与荒漠化综合治理,开展天然草原保护修复,实施草原“三化”治理,推进江河源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,加大防护林体系建设力度。加强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,有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,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,加强坡耕地、侵蚀沟及崩岗的综合整治,实施石漠化综合整治工程。开展水生态修复,因地制宜推进退耕还河还湖还湿,防治水污染,加强天然湿地保护修复。

二是稳妥推进农业空间生态修复。加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管控,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,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,稳步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,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,保护自然人文景观及生态环境,传承乡村文化景观特色。结合农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,针对性消除农田土壤障碍因素,开展农田半自然生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,加强农田生态基础设施建设;实施农田污染防治,综合运用调整种植结构、生物移除等措施,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;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弱、耕地高强度利用地区,建立耕地休耕轮作制度,降低土地利用强度。

三是大力开展城镇空间生态修复。根据城镇山体受损情况,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,恢复自然形态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,开展江河、湖泊、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。综合运用多种适宜技术改良废弃场地土壤,消除安全隐患,重建自然生态。推进绿廊、绿环、绿楔、绿心等绿地建设,构建完整连贯的城乡绿地系统,完善蓝绿交织、亲近自然的生态网络,促进水利工程、市政工程生态化。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,实施城市地质安全防治工程,开展地面沉降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治理,提升城市韧性。保持城镇特色风貌,腾退、低效、留白空间优先用于生态修复。

四是有序推进矿区生态修复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,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整治,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,强化矿山废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,合理开展矿山生态重建,促进矿区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和增强。进一步完善分地区分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,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,在资源相对富集、矿山分布相对集中的地区,加快建成一批布局合理、集约高效、生态优良、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,引领矿业转型升级,实现资源开发利用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。

五是积极实施海洋生态修复。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,开展滨海湿地生态修复,推进退围还海还滩、堤坝拆除,加强候鸟迁徙重要栖息地保护恢复,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治,恢复退化盐沼湿地。实施河口整治修复,恢复流域-河口水文连通性,保障河口生态需水,改善和恢复河口生境条件。实施海湾综合整治修复,改善海湾生境,加强海洋珍稀濒危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修复,加强赤潮、绿潮等生态灾害防治。实施海岛整治修复,开展重点权益海岛的岛体地貌稳定性修复。加强红树林和珊瑚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。